根据《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》精神,为确保利辛县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秋季学期正常运转,利辛县财政局、教育局联合下发《关于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年终结算的通知》,拨付利辛县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。此次拨款是以县教育局基教股提供的在籍在校学生数为依据,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国家标准是补助小学625元/年·生、初中825元/年·生。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6025元/年·生,部分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经费按照6025元/年·生补助学校。对于不足100人的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追加公用经费。寄宿制学校增补公用经费标准是200元/生,依据各乡镇财政所、中心校审核后上报的学校秋季在校寄宿生数报表追加拨款。
截至目前,利辛县已100%完成全年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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